关于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人考函〔2008〕6号
各县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0至13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 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①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②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文件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各市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代码,以便于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四、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16-20日。 五、为加强考后数据统计分析,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2008年资格考试全面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考生于2008年3月16—20日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签字、盖章后,到市建委人事科(联系电话:8332259)初审,初审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考生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老考生一定要按照“老考生报考”进行登录。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新报名考生提供)。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六、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08年起“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原5小时改为6小时。 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考生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要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2B铅笔、三角板、丁字尺、圆规、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橡皮、钉书器、比例尺。作图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场地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 |